張思忠 作
by Abraham S.C. Chang
J.S.Bach(1685-1750) G弦之歌(Air on the G string) BWV1068(1730-1731)
以下是個有趣的假設命題:
如果人類的所有音樂必須毀棄,只能留下一個人的作品,重新開始,你認為什麼人的音樂應該被留下來?
大提琴家馬友友說,應該留下莫札特的音樂。我們大同扶輪社社友鋼琴家Keys則認為是J.S.巴哈的音樂。我想,大部分的鋼琴家與學習鋼琴的人以及一半的音樂愛好者都支持Keys的選擇。
十六世紀中葉至十九世紀中葉,約三百年間,在德國至少有八十位音樂家姓巴哈,而且可共同追溯至一位名叫維特.巴哈(Viet Bach)的先祖。他於1540年代左右從波西米亞(現今的捷克之中部或東部)遷居德國的中部。他的職業是麵包師傅,但擅長演奏一種類似魯特琴的樂器。
1685年3月21日維特的第四代曾孫,時任埃森納赫(Eisenach)聖喬治教堂管風琴師的約翰.安布羅修.巴哈(Johann Ambrosius Bach)的妻子Maria Elisabetha Lammerhirt Bach生了一個最小的男丁,取名叫做約翰.賽巴斯欽.巴哈(Johann Sebastian Bach)。他是人類音樂世界裡最閃亮的晨星,指引並啟蒙後世的音樂家,奠定了音樂發展的基石的J.S.Bach。
1685年世界誕生了三位音樂曠世奇才。除了J.S.Bach以外 ,在義大利誕生了一位歌劇作家D.史卡拉第(D.Scarlatti),而在日耳曼的哈勒,則誕生一位日後在倫敦揚名立萬的神劇音樂家韓德爾(G.F.Handel)。而小提琴組曲“四季”的作曲家韋瓦第(Vivaldi),則剛好七歲,而歌劇及清唱劇作曲家泰雷曼則只有四歲。
這個時期的日耳曼,比起“光榮革命”的英國與民權思想的法蘭西,仍然是草莽無文的社會,由許多的專制王侯割據,以高壓的方法統治各自的領地。任何理性、民主與革新的市民主義思潮,都被嚴厲的打壓。唯一完成的啟蒙運動就是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德文的聖經已經藉由印刷術普遍流行日耳曼語系人民。自由、理性與理想主義的種子已經撒下,不久歌德、萊布尼茲、康德,就開始發芽。
巴哈的音樂是由父親與叔叔啟蒙,父親教導他拉小提琴及演奏大提琴,叔叔則教他彈風琴。1735年巴哈起草其家譜,標題是:「音樂世家巴哈家族之起源」。巴哈母親1694年去世,九個月以後父親也病故。這個十歲的小孤兒於是被帶到大他14歲,時任歐都芙(Ohrdruf)馬可教堂風琴師的大哥家。他學習抄寫、研究及表演音樂,顯然從他的大哥接受了相當多有價值的教導。巴哈的大哥正是約翰.巴海貝爾(Johann Pachelbel)的入門弟子。經由大哥J.C巴哈,他可能接觸了不少的義大利及南德的音樂。
巴哈的為人與個性,可以從他少年時著名的事蹟得到印證。1703年起巴哈在安城(Arnstadt)的新教堂任管風琴師,1705年他聽說在北德呂貝克聖瑪麗亞大教堂的首席管風琴師,丹麥籍的前輩大師巴克斯烏德(Dietrich Buxtehude,約1637-1707),定期開放教堂舉行公開音樂會(Abendmusic)。巴克斯泰烏德寫作不少清唱劇和詠嘆調及一些神劇,極為出名,當時已經68 歲,正在尋找繼承人,聽說其中之一的條件就是要娶他的女兒。於是巴哈請了三週的假,徒步走了兩百五十英里(超過400公里)前往聆聽他的演奏。結果巴哈在呂貝克停留三個月,巴克斯泰烏德的職位沒接成,他的女兒也沒娶到。畢竟,飯可以任意吃,而老婆是不能隨便娶的。(巴克斯泰烏德的女兒是出名的醜女。)回到安城,被雇主嚴厲的訓誡一番當然是免不了的。
1708年巴哈輾轉來到了威瑪(Weimar)任恩斯特公爵的宮廷管風琴師。令人欣喜的是,公爵非常欣賞他的演奏,並鼓勵他作曲。巴哈夫婦在威瑪九年,並生下六個孩子,其中兩人W.F.巴哈(1710年生)與C.P.E.巴哈(1714年生)成為作曲家。1720年夫人驟然去世,次年巴哈再婚,新娘是他的新雇主柯登的李奧波德親王宮廷女歌手安娜.瑪格達蕾娜(Anna Magdalena)。兩人生活美滿幸福共生了十三個子女,其中六名長大成年。其中兩名J.C.F.巴哈與J.C.巴哈以作曲家成名。
巴哈一生勤奮作曲,又活得夠長(65歲,在當時代而言,算相當長壽。)所以作品可說汗牛充棟。由於巴哈並未熱衷出版自己的作品,所以有一部分已佚散,幸虧老婆賢慧,將大部分的作品保存儲藏。巴哈的受難曲據推測應有五部,目前留下三部;彌撒曲五首、神劇三首、六首奏鳴曲、六首前奏曲與賦格曲。此外兩冊平均律鋼琴曲集,六首英國組曲、六首法國組曲、及鋼琴練習曲、二聲部與三聲部創意曲、半音幻想曲與賦格曲;外加“郭德寶變奏曲”。管弦樂的作品有四首組曲,“布蘭登堡協奏曲”六首外加其他協奏曲。
G弦之歌(Air on the G string)原出於巴哈第BWV 1068號作品Orchestral Suite No.3 in D major,特為巴哈的贊助人(雇主)李奧波德親王而作。十九世紀末期,小提琴家August Wilhelmj為之重新安排成小提琴與鋼琴合奏,並將調性由D大調降為C大調,如此Wilhelmj便能由一條最富音樂性的G弦上演奏此曲,從此這段作品便被改名為G弦之歌。
經過改調之後,通常這一擁有非常柔和優美又恬靜特質的樂段都被特別挑出單獨演奏,因為組曲其他部分是快速而精力充沛的舞曲,夾雜聆賞,就顯得有些扦格了。
由於這一首作品,曲調優美,許多電視影集及電影如007中“The Spy who loves me”等不下二十部都取用這首樂曲。多年前台灣省立交響樂團,即以此樂曲為該團團歌,每逢演出,必奏此曲。改為國立台交後不知是否仍沿舊慣,則不得而知。
J.S.巴哈的偉大,不可勝數,僅以音樂家Chris Craker的讚詞以為總結:
今日世界各地的音樂愛好者推崇巴哈為最偉大的作曲家之一,並稱其音樂為“絕對音樂”(pure music)。他的作品神聖莊嚴而不失學術基礎,具有獨特的特質及精神。...他寫作鍵盤樂及合唱曲的技巧更是對其後的作曲家影響至鉅,今日復然。他可以說是名副其實的改革者及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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